——合众众康医疗保险

  •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可续保至80周岁)@保障期间:一年@免赔额:1万(恶性肿瘤治疗无免赔额)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可续保至80周岁)

基本保险金额:300万

保险期间:一年

免赔额:1万(恶性肿瘤治疗无免赔额)

等待期:30天(连续投保或意外伤害无等待期)

医院性质:中国大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部

赔付比例:

有社保——已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获得费用补偿,给付比例为100%;未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获得费用补偿,给付比例为60%。

无社保——给付比例为100%

  

【产品特色】

  

保障最高600万/年:300万一般医疗保险金+300万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每个保险期间保障高达600万。

投保人群范围广:首次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最高可续保至80岁,一家三代都能买!

医疗费用广覆盖: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费用及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全面覆盖。

社保目录不限制:不限制社保用药;不限制疾病种类。

恶性肿瘤0免赔:经医院初次确诊恶性肿瘤所接受的治疗无免赔额限制。

续保权益更贴心:“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使用保险情况而拒绝被保险人续保或者单独调整该被保险人的续保保费。”写入条款。

  

【保险责任】

  

保障责任

一般医疗保险金

200万

住院医疗费用:药品费、床位费、膳食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医生费、质子重离子疗法治疗费

特定门诊费用:

1、门诊肾透析;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化学疗法、放射疗法、免疫疗法、内分泌疗法、靶向疗法、质子重离子疗法费用

3、重大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住院前7日以及后30日内,因同原因产生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费用(不包括特殊门诊费用)

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200万

(确诊恶性肿瘤且给付额度已达一般医疗保险金上限)

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含药品费、床位费、膳食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医生费、质子重离子疗法治疗费

恶性肿瘤特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恶性肿瘤,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免疫疗法、内分泌疗法、靶向疗法、质子重离子疗法费用

住院前7日及后30日内,因确诊罹患恶性肿瘤而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费用(不包括恶性肿瘤特殊门诊费用)

恶性肿瘤住院日额保险金:3.6万 恶性肿瘤住院日额保险金:2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180天为限)

  

【投保示例】

  

案例: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40岁,平时身体健康,拥有社保,并购买了合众众康医疗保险,50天后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发现身体异常,经北京某三甲医院普通部确诊为肺癌,他立即入院手术。医生为确保疗效,手术后进行5次化疗,医生选择了最新的化疗方案,且使用的药品大多为医保不能支付的进口药物。住院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特殊门诊等各项费用合计80万元。3个月后,王先生在家门口散步,不小心滑倒导致股骨骨折,再次住院治疗,住院20天费用合计4万元。

   

住院原因

住院费用支付金额

社保统筹

个人需承担金额

合众众康赔付比例

恶性肿瘤住院日额保险金

免赔额

合众众康赔付金额

肺癌

8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100%

1.2万元

0

51.2万元

股骨骨折

4万元

0

4万元

100%

0

1万元

3万元

  

注:1、每一保险期间,累积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及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上限分别为300万。

2、每一保险期间,一般医疗保险金和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住院日数累计之和以180日为限。

3、以上内容为产品责任的简单描述,具体保障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4、被保险人年龄超过80周岁或本产品已停售,本主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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