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期限:终身@交费期限:5年/10年/20年@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产品特色】
额外给付,保障原位癌:全面呵护,特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额外给付1倍基本保额,原位癌又称“0期癌”,是癌症的最早阶段如发现及时,治愈率极高
癌症关爱,保障终身:终身有依靠,风险保障护一辈子,更加安心
成人特定恶性肿瘤6倍给付:男性18岁(含)起:肺、胃、肝、肾、鼻咽。女性18岁(含)起:肺、胃、子宫、卵巢。6倍给付
少儿特定恶性肿瘤10倍给付:少儿18岁(不含)前:白血病、骨癌、脑癌。
轻松投保,流程超简单: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符合即可投保
【保险责任】
承保年龄 |
保障责任 |
保障金额 |
被保险人 28天-60周岁 |
身故给付 |
已交保费 |
特定疾病保额 |
1倍基本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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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恶性肿瘤保额 |
5倍基本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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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特定恶性肿瘤保额18岁(含)以上 |
6倍基本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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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额18岁(不含)以下 |
10倍基本保额 |
*以上身故、特定恶性肿瘤保额、成人特定恶性肿瘤保额、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额仅给付一项,一次付清,给付后合同终止
*特定疾病保额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其余4项责任未终止
*基本保额给付以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
*以上内容具体定义参见条款
【投保示例】
王爸爸为42天男宝宝购买1份保险,交费10年,保障终身,基本保额10万,每年交费3769元。
1、假如生效日起第100天宝宝不幸因疾病得了特定疾病,无法获得赔偿,无息退回已交保费3769元
2、假如生效日起第190天宝宝不幸因意外伤害得了特定疾病,5年后,宝宝5岁不幸又得了白血病。1个月后,不幸身故,截止目前为止交费共计6*3679=2.2614万
获得特定疾病保险金:10万
获得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100万
赔付合计:110万
3、假如10年后,宝宝10岁不幸得了特定恶性肿瘤,截止目前为止交费共计10*3769=3.769万
获得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50万元
4、假如20年后,宝宝20岁,不幸得了肺癌,截止目前为止交费共计10*3769=3.769万
获得成人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60万元
注:
*该产品有180天的等待期。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初次发生本主合同所定义的特定疾病、特定恶性肿瘤、男性特定恶性肿瘤、女性特定恶性肿瘤、少儿特定恶性肿瘤,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初次发生本主合同所定义的特定疾病、特定恶性肿瘤、男性特定恶性肿瘤、女性特定恶性肿瘤、少儿特定恶性肿瘤的,无等待期。
*特定疾病保额给付后该项责任终止,其余4项责任未终止
*身故、特定恶性肿瘤保额、成人特定恶性肿瘤保额、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额仅给付一项,一次付清,给付后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特定疾病,给付1倍基本保额
*被保险人发生少儿特定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骨癌、脑癌,给付10倍基本保额
*被保险人发生特定恶性肿瘤,给付5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成人特定恶性肿瘤,男性18岁(含)起包括:肺、胃、肝、肾、鼻咽,给付6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投保人本人(仅线上销售)、或者为投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2、保障期限:终身
3、交费期限:5年、10年、20年
4、等待期:180天
5、犹豫期:10天
【产品条款】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在非认可医院发生的癌症或癌症轻症治疗行为;
(2)被保险人在投保本主合同前已患癌症或癌症轻症;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7)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8)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的,我们不承担本次保险金给付责任,本主合同继续有效。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3)-(5)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本主合同所定义的癌症或癌症轻症以及发生癌症或癌症轻症治疗行为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6)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7)-(8)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