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保障期间:至105岁@交费方式:趸交、3年、5年、10年@祝寿金约定领取年龄:65周岁/80周岁
【产品特色】
交费灵活,长期受益 满期给付,安心无忧
保单贷款,灵活周转 现金分红,分享成果
【保险责任】
保障责任 | 给付条件 | 给付比例 |
特别生存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 已交保费的20% |
生存保险金 | 合同生效的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约定的祝寿金起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生存保险金。 | 基本保额的25% |
祝寿金 | 自被保险人年满约定的祝寿金起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起(含)的连续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祝寿金 。 | 已交保费的20% |
养老金 | 自被保险人在结束领取祝寿金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养老金。 | 基本保额的50%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两项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 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您已经领取的祝寿金; 2.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 |
注:
1、保险责任概述是对保险责任的简单描述,详细内容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2、文中提及的各项保险金的领取均为年满相应年龄的保单周年日
【投保示例】
合先生今年28岁,考虑到0岁的儿子宝宝(被保险人)未来的教育储备,他选择合众玺盈人生保险计划,并在合同中约定在宝宝65周岁时开始领取祝寿金。同时合先生还选择签署《合众玺盈年金保险(分红型)》增值服务确认书同意将合众玺盈年金保险(分红型)所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及各年度保单红利自动转入合众尊享金账户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进行二次增值,具体保单情况如下:
是什么(产品名称) | 保多久(保险期间) | 保多少(基本保额) | 交费期间 | 年交保费 |
合众玺盈年金保险(分红型) | 至105岁 | 11,500元 | 10年 | 20,000元 |
合众尊享金账户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 | 至105岁 | -- | 趸交 | 100元 |
假定合同生效,宝宝一直生存至105周岁,则享受以下权益:
1) 在宝宝5周岁时,领取20,000元,开启品质求学之路。
------宝宝在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按照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合计20000元。
2) 宝宝6周岁(起),每年可领取2,875元提升教育品质。
------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若宝宝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生存保险金。即2875元/年,直至宝宝64周岁(含),共计169,625元。
3) 宝宝65周岁(起),连续5年,每年可领取40,000元储备养老。
------宝宝约定65岁领取祝寿金,当年满65周岁之后,若宝宝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按已交保险费的20%给付祝寿金 即40000元/年,连续给付5年,共计200,000元。。
4) 宝宝70周岁(起),每年可领取5,750元补充养老,助力品质养老。
-----宝宝在结束领取祝寿金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至年满10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含),若宝宝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养老金。即5,750元/年,直至宝宝105周岁,共计207,000元。
5) 养老年金给付选择权,养老无忧!
-----自宝宝年满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起,可申请领取养老年金。(养老年金按照保单账户价值的10%和公司当时规定的养老年金给付的年度最高金额较小者给付),领取后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6) 可领可贷更灵活,应急有备!
-----若合先生遇到资金周转问题,可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合众玺盈年金保险(分红型)及合众尊享金账户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
注:若宝宝在保险期间身故,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总额为保险计划中已下两款产品的身故保险金之和,分别为:
产品 | 身故保险金 |
合众玺盈年金保险(分红型) | 以下两者较大者:1.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扣除已经领取的祝寿金;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合众尊享金账户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 |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万能账户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