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保单及时缴费很关键 抵御未知风险&保障个人利益

一、真实案例

女士于2016年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年交保费5600元,缴费期限20年。201911月确诊为恶性肿瘤申请重大疾病理赔。经查,李女士保单因未缴纳续期保费而效力中止保险公司无法满足其理赔需求

二、案例调查

2019年5月份客户需缴纳续期保费,公司续期人员多次联系李女士缴纳续期保费,表示家人觉得此份保险用不想继续缴费,续期人员多次劝说,但李女士坚持不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停效,并在接到公司寄送的保单停效通知后表示有时间会去公司办理退保。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同年11月女士因身体不前往医院检查,确诊为“乳腺癌”,随即拨打公司电话进行理赔报案,李女士以保单并未办理退保为由向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表示保单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本案中,李女士作为投保人,依法负有按时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在宽限期六十日内李女士仍未按时缴纳保费,导致合同中止,在宽限期60日后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消保温馨提醒

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结合自身经济情况评估长期持续缴费的能力,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费,避免保单失效造成失去保险保障和资金受损的风险。

那么为了防止保单失效,我们消费者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1.每年做一次保单“体检”。查看什么时间需缴纳续期保费、缴费账号是否发生变更、个人的联系方式/地址是否有变更、是否需要联系保险公司变更信息等等。

2.建议提前做好缴费的准备工作。通常,在保单到期前一周,需要在授权转账的账户内准备足够的保险费用。特别是对于保费金额较大的情况,更应提前进行财务规划和储备保费。

3.密切关注保险公司或代理人的提醒信息。通常,在续费期限临近时,保险公司或业务人员会提供缴费提醒,包括续费时间、付款状态等信息,需要特别关注并予以注意。

                                     

说明: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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