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实案例
李女士于2016年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年交保费5600元,缴费期限20年。2019年11月确诊为恶性肿瘤申请重大疾病理赔。经查,李女士保单因未缴纳续期保费而效力中止,保险公司无法满足其理赔需求。
二、案例调查
2019年5月份客户需缴纳续期保费,公司续期人员多次联系李女士缴纳续期保费,其表示家人觉得此份保险无用不想继续缴费,续期人员多次劝说,但李女士坚持不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停效,并在接到公司寄送的保单停效通知后表示有时间会去公司办理退保。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同年11月李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确诊为“乳腺癌”,随即拨打公司电话进行理赔报案,李女士以保单并未办理退保为由向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表示保单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本案中,李女士作为投保人,依法负有按时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在宽限期六十日内李女士仍未按时缴纳保费,导致合同中止,在宽限期60日后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消保温馨提醒
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结合自身经济情况评估长期持续缴费的能力,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费,避免保单失效造成失去保险保障和资金受损的风险。
那么为了防止保单失效,我们消费者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1.每年做一次保单“体检”。查看什么时间需缴纳续期保费、缴费账号是否发生变更、个人的联系方式/地址是否有变更、是否需要联系保险公司变更信息等等。
2.建议提前做好缴费的准备工作。通常,在保单到期前一周,需要在授权转账的账户内准备足够的保险费用。特别是对于保费金额较大的情况,更应提前进行财务规划和储备保费。
3.密切关注保险公司或代理人的提醒信息。通常,在续费期限临近时,保险公司或业务人员会提供缴费提醒,包括续费时间、付款状态等信息,需要特别关注并予以注意。
说明: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