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张先生于2022年7月1日为自己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在2024年7月1日,由于工作繁忙,张先生忘了缴纳续期保费。不幸的是,仅过了半个月,即2024年7月15日,张先生被诊断出患有胃癌,急需住院治疗。面对突如其来的疾病,张先生才猛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份未缴费的保险,心中忐忑不安,不确定是否能获得理赔。于是,他迅速联系了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保险公司得知情况后,立即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设有60天的宽限期,允许投保人在该期限内补缴保费,而保险合同在此期间仍然有效。张先生的出险时间正好处于这个宽限期内。因此,保险公司明确表示,虽然张先生今年尚未缴纳保险费,但依据合同条款,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理赔金额将扣除张先生欠缴的保险费。
收到保险公司的明确回复后,张先生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他深感欣慰,庆幸自己在关键时刻还有一份可靠的保障。
【案例分析】
法律依据: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温馨提示】
透过此案例,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宽限期作为投保人的一项宝贵权益,为其在缴费方面提供了一段至关重要的缓冲时间。在此期间内,即便投保人尚未完成保费缴纳,保险合同依然保持其法律效力,为可能遭遇的风险提供坚实的后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投保人可以对缴费义务掉以轻心。
一旦宽限期届满后,若投保人长期不履行缴费责任,保险合同的效力将随之中止。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与保险公司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则有权解除合同。此时若不幸遭遇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法不再承担赔付责任,这无疑是对投保人自身权益的重大损害。
因此,合众人寿温馨提示广大投保人,应当珍视并充分利用这一宽限期权益,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保费缴纳,以维持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状态。这样,才能在面对突如其来的风险与挑战时,获得保险公司应有的理赔支持,为自己及家人的未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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